依据
一、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
1.招生计划情况可登陆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(
2.复试名单确定规则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东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参考信息。
3.本专业按统考招生计划的120%确定复试人数(遵循小数点进位原则),单科和总成绩均符合本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,均参加复试。
复试名单详见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(
二、复试形式与内容
(一)复试形式
我院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考核方式,网络远程复试系统: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(点击此处)(辅系统:钉钉)。
我校钉钉通讯系统已经开通,请及时下载钉钉(点击此处)。如报名时移动电话发生变化,请将更改后的联系方式发送至细则下方的咨询渠道-联系邮箱,邮件标题为:考生编号后五位+姓名+更改后的手机号码。
(二)复试内容
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、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,复试分数满分220分,复试时长约30分钟/考生。
1.思想政治理论考试:满分60分,约8分钟,成绩计入复试成绩。
2.专业测试考核:满分60分,约8分钟;专业测试内容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东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参考信息。
3.综合面试考核:满分100分,约14分钟,具体包括:
(1)专业素质及综合能力考核:70分;
(2)外语听说能力考核:30分;
(3)思想品德考核:不计入总分。
三、复试准备工作
(一)考生须提前准备应试场地(严禁在培训机构),确保应试空间是独立的、可封闭,无干扰的,应试环境是光线明亮,不逆光的。
(二)考生须提前准备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(手机或电脑均可)。面试时,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手机(具备音、视频输入、输出功能),作为主机位设备,用于面试考核;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pad等平板设备(具备音、视频输入、输出功能),作为辅机位,用于监控面试环境。
(三)考生须提前测试设备功能,确保摄像头和麦克运行正常,安装网络远程复试系统软件。如无法实现(二)中设备要求的,须在资格审查(
(四)考生须提前测试网络环境,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,保障具有有线宽带网、WIFI、4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,建议采用电脑有线宽带连接(或手机采用4G信号)进行面试。如采用手机面试,须注意提前充满电。
四、资格审核与系统测试
资格审核工作同系统测试环节同期进行。
(一)资格审核
考生须于
1.基本信息(具体信息详见附件);
2.初试准考证;
3.有效身份证件原件(正反面);
4.学历学位证书(或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);
5.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;
6.其他材料(大学期间的科研学术成果、荣誉获奖等)。
上述材料须按序号顺序,生成一个PDF文档(范例详见附件),命名格式为考生编号后五位+姓名,上传至网络远程复试系统。资格审核结果可于系统测试前登陆系统查看,未符合要求的,须按要求进行补充。
(二)系统测试
1.系统测试时间:
2.系统测试网址:
3.系统测试流程:登录系统后,进入候考区后,按照工作人员安排,逐次进入面试间,同工作人员测试音频、视频效果,熟悉系统操作功能。测试无异常的考生,复试期间原则上须继续使用测试期间的设备、环境、网络;测试异常的考生,须及时查找原因并予以及时解决。
五、复试安排及工作流程
(一)复试日期
3月27、28日,具体复试时间,将使用钉钉平台通知。
(二)工作流程
1.考生须于复试当天
2.考生登录系统,通过实人认证后,签署承诺书,接收网络候考室公告及组内通知,保持候考状态,了解复试进度。按照系统提示(或工作人员提醒)进入面试间,进入后须主动配合复试小组的身份核验,身份核验通过后,手持摄像头按要求展示周围环境,确保复试期间周围环境符合考场要求。
3.复试开始,考生应距离电脑(手机)屏幕一定距离,并保持双手在屏幕中显示,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。按照复试小组发出的指令及规定的时间要求对试题(或提问)进行作答。作答完毕后按照复试小组的要求离开面试间。
4.复试期间,考生须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,文明礼貌。注意保持发型整洁,免冠、素颜、露耳且不可佩戴首饰、耳机等。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教育工作国家秘密,按照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,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。全程禁止录音、录像或截屏,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、复制或传播与我校复试相关的内容。复试期间出现异常情况,须第一时间通过系统群公告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同学院取得联系。
六、录取
(一)成绩计算方法
复试后总成绩=初试总成绩+复试成绩(专业测试成绩+综合面试成绩+思想政治理论成绩)。
考生的专业测试/综合面试/思想政治理论成绩=考生在所在复试小组所得的成绩×(各复试小组的平均成绩÷考生所在复试小组内全部考生的平均成绩)
(二)录取规则
按复试后总成绩由高到低,确定拟录取名单。考生复试后总成绩出现并列时,依次比较如下分数,按照由高到低原则进行录取:复试成绩、初试总成绩、初试外语成绩,分数高者优先录取。
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予录取:
1.
2.思想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。
七、咨询渠道
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,负责本单位复试期间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。
联系部门:
联系人:
联系电话:
联系邮箱:
八、受理申诉、投诉和监督渠道
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,负责对本单位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,并受理考生的举报、投诉等事宜。
联系部门:
联系人:
联系电话:
联系邮箱:
受理时限:复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。
1.学院坚持建立健全“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”“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”“随机抽取复试试题”的“三随机”工作机制。
2.复试系统运用两识别即“人脸识别”“人证识别”等技术,并通过四比对即综合比对“报考库”“学籍学历库”“人口信息库”“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”等措施,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。
3.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,一经查实,即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等规定严肃处理,取消录取资格,记入《考生考试诚信档案》。入学后3个月内,学校将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。复查不合格的,取消学籍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本方案的解释权归东北大学
其它事项详见《2021年东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指南》。
东北大学
2021年3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