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生信息
东北大学2013年招收公共管理硕士(MPA)招生简章

按照《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司[2012]10号)文件精神,2013年我校继续招收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。

一、报考条件

1.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

2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。

3.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;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,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,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;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。

4.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。

二、考试科目、考试时间:

2012年12月25日-2013年1月7日,考生可凭网报“用户名”和“密码”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《准考证》。《准考证》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。

(一)考试科目

初试考试科目: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,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。

复试考试科目:政治、公共政策学。

复试参考书目:《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大纲》,教育部考试中心,高等教育出版社;《公共政策学》,娄成武、魏淑艳主编,东北大学出版社,2003年。

(二)考试日期和时间

初试日期和时间:2013年1月5日,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。

复试日期和时间:2013年3月下旬,具体时间详见东北大学研究生院通知。

三、报名手续:

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。

(一)网上报名:

1.网上报名日期:网上报名日期:2012年10月10日—31日每天9:00-22:00(逾期不再补报,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)。
    2.考生自行登录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 (公网网址:http://yz.chsi.com.cn,教育网址:http://yz.chsi.cn)浏览报考须知,按教育部、辽宁省招考办、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,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、网报信息误填、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,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在报名日期内,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。(备注:现场确认地点:沈阳市和平区、沈河区、铁西区、大东区各招考办;考试方式:“管理类联考”;报考类别:“委培或自筹经费”,“委培”单位为考生所在工作单位,“自筹经费”需要将人事档案调至学校;报考院系:文法学院;报考专业:专业学位公共管理;研究方向:任意一个都可以。)

3.现役军人报考,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,遵守保密规定,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。

(二)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,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。

1.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

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。逾期不再补办。

2.现场确认地点

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辽宁省招考办指定的报考点(具体详见辽宁省网报公告)进行现场确认。

3. 现场确认程序

(1)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,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,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。

(2)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(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,不再退还)。

(3)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。

四、学制及学费

1.学制为2.5至4年。

2.学费共计40000元可分两次缴纳,每次20000元。

五、联系方式:

1.文法学院

通信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东北大学229号信箱

联系人:东北大学MPA教育中心  王老师

邮政编码:110819

联系电话:024-83681211  传真:024-83681211

网址:http://www.wfxy.neu.edu.cn/

E-mail: dbdxmpa@126.com

2.研究生招生办公室

通讯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

邮政编码:110819

联系电话:024-83687556

网 址:http://www.graduate.neu.edu.cn

E-mail: dbdxyz@126.co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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